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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选派本科生赴台湾宜兰大学交流的通知
时间:2012-05-16  阅读:

各系(所):
根据我校与台湾宜兰大学交流合作协议,拟从太阳成官网选派本科生于20129月份赴台湾宜兰大学交流学习一学期。
交流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需缴纳学校学杂费,对方学校将免除其学杂费。学生本人需承担往返旅费、食宿费、生活费、证件办理费、保险费以及其它属于个人支出之费用。
交流学习期间,学生尽可能在对方学校选修与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相同(相近)的课程;我校承认学生在对方学校所修课程和取得的学分,并可冲抵相应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。
交换学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:
1.为目前一、二年级全日制正规本科生;
2.学习成绩优良;
3.综合素质较高,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。
请有意向赴台湾宜兰大学交流的同学于518日中午12点前将44118太阳成城集团普通本科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申请表,一式两份;成绩单一份;《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》(繁体,正反两面打印到一张纸上,照片要严格符合要求);身份证复印件2份(身份证不能为临时身份证,交换期结束返回时仍在有效期内)等相关资料报送院科研外事与学科建设办公室(B142,电话68753003)李老师处,逾期不候。
科研外事与学科建设办公室
2012.5.16